潜水钟凸镜

[周叶]夜起天明 上

昼夜2的文,可以放出了,让我混个更(……)

作为春药没肉组的一员

我很得意的

一点肉都没有……

比较长,分个上下=v=




楔子

春夜静谧,乍暖还寒。

 

周是大姓,据说前前前前朝里,还是天子姓氏,长长久久下来,虽不再有拜相封侯的倾朝权臣,却也一直兢兢业业,忠君勤王,时值尚德帝一朝,也得了个祁国公的爵位,足以传家。

有官有爵,有钱有权,又是老姓世家,簪缨门第,犹如鲜花着锦,多得是想与其结亲的,大小姐二小姐一家女百家求,长公子二公子三公子更是早早有了良配,剩下一个小公子,今年尚未满七岁,被全家人捧在手心里。周小公子也是聪明伶俐,三岁成诗,五岁成文,矮矮的个子,被人抱在臂上,也能指点江湖河海,出口成章。周老太公最疼他,不过是小辈过个七岁生日,也很是大办了一场。

吃过饭,见过宾客,就是家人叙话。

“泽楷乖,来,喊一声,就把这把剑送你好不好?”

“……大姐姐。”小公子清亮的目光落在被人捧着的事物上,乖巧地喊了一声。

“诶哟,我家泽楷真是可爱!”初为人母的大姐姐有着盛不下的母爱,一把抱住自家的弟弟搂在怀里不松手。

“汶汶,小心身子!”初当爹的大姐夫赶紧赶慢地扶起来。

大姐姐刚走,二姐姐扑过来,还有大哥二哥三哥……每个人都至少要在脸上捏两把才放手,戏弄得小公子脸颊通红,要哭不哭的,委屈得很——再被母亲抱在怀里揉脸。末了,看他是真要哭,才放下地让他先去自己玩。满身绫罗的小童子,忙不迭地朝外跑,又逗得大家一阵笑。

然后……

然后周小公子瞧见漫天嫣红的春花,乱热炽烈的颜色,火光煌煌,夜风吹乱了点点火星,星月失色,惑乱天帷,他伸手抓了一把,是海棠软嫩的花瓣落在手心。

海棠、粉桃、春杏、白梨、玉李、山茶。

百花盛放,色授魂与。

冥冥中有人在耳边起鼓,低沉又高亢,轰然回荡,犹如圣人训诫。

春——夜——缭——乱——

 

塞北风寒,已经四月,却一星半点的春意都没有,全是荒凉与风沙。茫茫的戈壁滩,除了飞沙和砾石,就只有盐沼和秃山,道路上常年来只能见到出关入关的商旅和军队。然而此处已经算是热闹地方:往西北再走二百里,就是赤峪岭,矗立着西北重地天刀关;往东南走一百里,便是盐水镇,每月开集市,人流汇集,商旅镖师、僧道牧民、鸡鸣狗盗、黑市头子……就是镇守西北的将军家眷也住在此处,比起关外几百里渺无人烟,算得上很好了。

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戏称跛脚篓子的三分之地开了一家客栈,名字是挺俗气的“同福客栈”,里面卖的东西却还不错,只有一样,就是酒。

烈的,老烧刀子、砂里冲、白切爻。

后劲足的,三味酒、强提壶、虢酒、一月醉。

甜的,玉泉、蜜酒、花梨酿、清水盅、飞绯酒。

要是不胜酒力,想耍点花招的,店家还有一种尘叶靑,闻之欲倒,尝之烧喉,不过食如白水,千杯不醉。店家秘藏,千金才可换一盏。

“说时迟那时快!”说书的汉子手里没有醒木,徒手在油腻的桌沿一拍,“只见那位黑衣大侠纵身跃起,形若猛虎,飞檐走壁,手中长剑疾在半空——锵!锵!锵!砍断了数不清的飞箭,翩然落地,一下子砍掉了歹人的脑袋,将那位小侍女救了下来。他问那小姑娘,府上究竟发生了何事?可惜那小姑娘年不过八九,被吓破了胆,只是打着哆嗦不说话。大侠急了,只好将人安置在一角,三步并作两步,疾如强弩,飞身翻入院墙。一落地,好家伙!大惊失色!原来这深宅大院里不但火光霍霍,更是血流成河,打更的、护院的、花匠、侍女、小随,更有那府邸的主人,老太爷、老祖宗、老爷太太、公子小姐,管他生时如何富贵逼人,嘿,人头落地,衣不蔽体,肠子骨头,流下了台阶,染红了摆在多宝阁上的玉观音!黑衣大侠见不得这般杀戮,侠义之心骤起,砍翻了不长眼打上来的歹人,对着厅堂的匾牌行了个礼,嘴里念道:国公府此仇,我龙啸天来报!立时,双刀出鞘!却听得火光噼啪之声,背后有阴阳怪气的叫骂:‘来人呀,给我拿下这个贼人!’”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又是断在精彩处,有些个听了数天的人不免骂骂咧咧,这几天倒春寒来了,外头下起了大雪,赶路的不少人都被堵在同福客栈,心情本来就不太爽利,听书还听不完,甚是气恼,一怒之下,又喊了几坛烈酒。

“这国公府杀了几天,还没杀完,信不信老子帮你杀!”

同行的人心不在焉的安抚:“慢慢杀慢慢杀,总会死光的。”

前面说得热闹,靠边的木板门前有人听了只是笑,抬手为自己倒了一杯烈酒,不打磕地一口饮下,又拿筷子蘸了去逗人:“吃不吃酒?”

他穿得扎实,厚实压秤的棉袄,外罩毛光皮亮的熊皮斗篷,绑得结结实实的毛皮靴,头上的帽子几乎遮完了整张脸,这一套下来,差点看不到他怀里还有个孩子。那孩子穿得跟他一样多,身量不高,手脚都不太好伸展,只能摇头表示不吃。

他也不继续逗:“听了这么多遍,还想听?”

孩子点点头。

“你这样不对,”他说教起来,“看你也有七八岁了,不会说话就算了,但是怎么能天天听说书呢?你应该开蒙了。”说着从兜里翻出一本破破烂烂的书,借着闪烁的火光,“听我读,然后自己记下来,知道吗?”

那孩子不说话也不动。

他只管念书:“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馀成岁。律吕调阳……”

这人似乎自己也不太熟,再加上没有人回应,差不多读了一刻,就放下书,又喝了一杯酒,手里揉一把孩子的头发,低声说:“说书的故事,都是听不得的,他们哪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呢?都是些前后不通、自相矛盾的大话罢了,真正的故事……”

孩子抬头看他,一泓秋水似的眼睛,在昏暗憋闷的室内,美得像是江南晨初的轻雨。

“还是多读书吧,将来考个小探花。”

那孩子听了,摇头起来,挣扎着站起身,短短的手指蘸了酒水,在桌上写道: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又写:

沙里烈剑战鬼首,万顷疯酒祭阎罗。

他看了倒是愣住,字形稚嫩,却已然初具风骨,若非从小习字绝写不出来,笑说:“你这小子,原来读过书,骗我给你念了一年三字经又念千字文的……你会不会写自己的名字?”

孩子乖乖点头,沾了酒写:

周泽楷。

“嗯,写得好看,但是不能告诉别人,知道吗?”他拍拍孩子的肩膀,想了想,“以后,你就叫做周韫吧。”

孩子眨眨眼,不答话。

“你知道我叫什么吗?”他也伸出手来,在桌上写,“我嘛,叫做……”

“叶——”一个漂亮的“葉”。

“修——”一个歪歪扭扭的“修”。

周泽楷才点头。

叶修故作欣慰点点头,放下他,跨过火堆,微微推开一缝窗板,冻骨的寒风立刻窜了进来,外面风急雪怒,吹得他一哆嗦。周泽楷跟过来扯他衣角,叶修拢了袖子,低头看他:“没关系,马上就要开春了。”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出自李白的《侠客行》。



 

同福客栈的二当家名字很有水平,至少是秀才的水平:周韫。后面那个字,大西北的尽是睁眼瞎,连私塾都没一个,就没几个人认识。谁也不知道同福客栈是什么时候冒出来一个二当家的,就像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了同福客栈和大当家一样,反正南来北往的商客,就有那么一天,看见同福客栈里站了一位精雕玉琢的少年郎,荒漠干风沙石也吹不皱的好面庞,只可惜是个哑巴,也不笑。

不过还好,还有个大当家不是哑巴,要不然这同福客栈天知道能不能开下去。大当家叶修那可是能言善辩,再大的场面,他几句话就能把火给平了,也能几句话挑得人你死我亡,几个镖局的人跟他交道打得多了,说起来都是竖起大拇指,同福客栈的大当家,是这个。

大当家自己不觉得。

“小周啊,”叶修自己在床上卷着被子喊隔壁,“起来了没,晨读了。”见没声音,抬手敲了两下,落下扑扑的灰。他特别有毅力地坚持喊:“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啊,不能因为天气刮了点寒风就赖床,今天把《周易》背完吧——小周?小——周——”

悄没声地,周泽楷抱着火盆拖着炭进来,手脚麻利地把火升上,又去检查了窗子有没有塞严,留个门缝通风,等屋子里暖了点,他抱着大皮袄站在叶修床前,特别给面子的说了两个字:“起床。”

叶修咳了一声,毫不尴尬地在被子里磨磨蹭蹭把衣服裤子套上,才掀起被子来套皮袄,还赞他:“不错,小周,今天说两个字的任务,提前完成得十分好。”

周泽楷笑得温良,等叶修系好裤腰带,也没有回去读书的意思,而是坐在一旁前短后长左高右低的椅子上安静地看着他,身板都挺得特别直。

叶修顿时觉得自己这个家长做得十分没有威慑力。

首先是名字。

也不知道周泽楷这孩子怎么长的,纯情天真无邪好欺负的一张脸,干的尽是无声无息坑人的事,想当初他刚捡到周泽楷时——真是个乖巧白嫩得不得了的娃娃——硬是被唬得给人磕磕巴巴读了一年的启蒙书,结果人家早就开始读四书五经了;后来给他起了个假名叫“周韫”,也按这个上了户籍,结果人一句话不吭搞得跟小可怜似的,却是喊他“周韫”也好,“小韫”也好,从来不答应,别提把叶修搞得多恼火。没辙,人家的孩子,骂又不好骂,打也不好打,凶起来周泽楷就含泪给他看。半年后,从没养过孩子的叶修不得不妥协了,喊人小周。

其实叶修年纪也不大,捡到周泽楷的时候也不过十八岁,撑起同福客栈已经忙得脚后跟打后脑勺,还要带个只有看起来乖的孩子,可被折磨得不轻,被周泽楷坑了一年后才发现这小子有鬼。而有鬼的小子周泽楷是个苦命的孩子,原本国公府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子,一夜之间家里被歹徒灭门。本来皇上还有几分给周家施恩的意思,结果听说周家是因为一本从先秦时代传下来的武学秘籍才被盯上,也不怎么管了,留下唯一的幸存者江湖流离。

那时离国公府惨案已过了五月有余,西北这地方温差十分大,冬天冷死人,夏天热死人,鞋底子薄了,脚能被烫伤。碧空如洗,万里无云,大太阳晒得路上别说人了,一根草都没有。突然有一骑当先,卷起滚滚烟尘,自官道一路狂奔,身后隐约有喊杀声。叶修虽年轻,却是老江湖,麻利地闭门关店,拒不开张,要知道江湖追杀这种事,真的不是谁惨谁有理的。那人也是知道自己已经力竭,唯一生路就在这客栈里,叩门叩得凄惨,可惜叶修铁石心肠,他一个国公府的家将,铮铮铁汉,跪了下去,把护在怀里的孩子露出一个脸,嘶哑哭喊:“救救小公子,救救他,稚子无辜啊!”

叶修摸着自己最后一点未泯良心,把孩子接了进来,家将立刻精神一震,跪下磕了个头,金刀铁马疾驰,朝追兵迎去,留下叶修跟看似被吓呆的周泽楷大眼对着小眼。良久,外面的喊杀声越来越近了,叶修才伸手抹掉这孩子眉目上蹭到的血,理了理他凌乱的头发,对他说:“别出来,知道吗?”

“……”周泽楷就默默的。

叶修欣慰地点点头,赞道:“乖。”抬脚出去,严严实实地合上了门。

自那之后,周泽楷就在同福客栈里住下了,叶修不会养孩子,但好在周泽楷好养,给什么都吃,给什么都穿,冷不说,热也不嫌弃,若不是目光灵动,叶修都要以为他被吓成了傻子,长久之后,叶修觉得自己在养一条听话的小狗,温和驯顺,颇有些放心。

——然后就知道自己错了。

周泽楷有得是公子脾气,甜了,不高兴;咸了,不高兴;干了,不高兴;水太硬,不高兴;冷一点就不高兴;热一点也气得很;衣服粗布扎人,难受得睡不着觉;叶修擅自给他改了名,十分硬气地就是不理你,衣食父母也不理,大不了被赶出去。他终究还是年幼逢遭剧变,改了性情,往昔今日的一分一分,全刻在骨子上,藏着坠着,半个字都不吐,仇恨与悲苦都烂在心里头,满心都是血海的惊涛骇浪。叶修发现了,少不得要管一管,却也没别的办法——儿童尚不得会养,问题儿童更不会——只会天天催他读书,希望他能修身养性,心胸辽阔,不要为了仇恨把命给搭进去。

不过,很遗憾,没人领情。

 

大概也就是周泽楷来的第二年五六月份的时候,叶修觉得这孩子不言不语的路越走越偏——什么鬼的“十步杀一人”,什么鬼的“万顷疯酒祭阎罗”,说实话,就是他说的是巫山云雨世间情,叶修都能理解一点——这才几岁的孩子,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吗?!

……好像有点不对。

反正,小孩子,还是开心些好。

怀着这样的心情,叶修很难得地勤奋起来,折腾了三天三夜,去镇上来往了五六趟,终于在一天晚上关了客栈的门,抱着周泽楷坐在大厅清理出来的唯一一张好桌子前,给他上了一碗面。

周泽楷眨着眼睛看看面,又看看人。

叶修敲敲烟杆,怀着一种炫耀的谦虚:“是我做的,不用崇拜我。”

“……”并不想崇拜你。

周泽楷端端正正地拿好筷子,插在面里搅了一下……汤还是蛮清的。

但面不是一窝丝就算了,粗细宽窄也不一样,汤清是因为没有熬骨头,肉切得太大片了,没有腌酱,青菜一整片一整片,入口有点苦。周泽楷没表现出嫌弃,他锦衣玉食过了七年,难免娇生惯养,却也知礼,知道这是别人辛苦做的面,再不好吃,也要好好吃完。

于是认真地吃起来。

叶修揉揉他脑袋。

“知道为什么要吃面吗?”叶修笑眯眯地问他。

周泽楷摇头。

“今天是你生辰。”叶修夹开一个蛋给他,“我也不知道你是哪天生的,不过一年前你差不多是这个时候来的,就算这天了。吃了生日面,又长了一岁,可有什么想要的东西么?”

听到最后一句,周泽楷眼睛一亮,格外有神,赶紧撑着桌子站直了,小脸因为激动个涨得通红:“我、我想学功夫——”

叶修先是乐了,哎哟,不容易啊,说话了。

再说:“不行,你要考探花,好好读书。”

“……”

于是叶修看到周泽楷流光溢彩的眼睛明显黯淡了下去,吃面的低头幅度深了一分,额发落进碗里,他自己拨出来,柔顺的发丝上裹了一层油污。叶修只当作没看见,又给他夹了一块酱烧肉:“多吃点,长身体。”

周泽楷很乖地把最后一口面汤都喝干净,邀功似的望着叶修。

叶修哼了一声,烟杆重重敲那孩子的手指上,严肃得像是故事里的老学究:“想都别想。”

“嘶……”周泽楷倒抽一口气,手缩回袖子里,眼睛闭紧又瞪大,委屈得一塌糊涂。宠他的祖父祖母死了,疼爱他的爹爹娘亲死了,哥哥姐姐都死了,鲜血流了他一身,尖叫与惊惧每晚伴他入梦,那些淋漓的脏器与碎骨,无法瞑目的空空眼眶,时时刻刻压在他还未长成的肩上。追杀逃亡,枉死城里的冤魂厉鬼死死缠着他,可他最后看见的是那天满目烈日笼罩了金色沙尘,缝隙里的金光在黑暗的房间里如同无数柄尖刀,大刀阔斧地切割出烟尘搅动的风轨,他站在只有沙砾坠落声的陌生破旧客栈里,一扇破破烂烂到处漏光的木门外,嘱咐他别出去的那个人从背后抽出一把长剑,轻快一抬就斩断了战马头颅,血幕扑面而来。周泽楷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自己的脸,以为会摸到满手血污,却只有一点点快干掉的血迹。

可他觉得自己快被淹没全身的腥涩窒息了。

剑尖挽出飞溅的光花,震碎了光晕,身法诡谲如日光下的鬼魅。

……

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黑夜与白昼不再分明,是日光,也是火光,周泽楷一时之间分不太清,那个黑发滴落血水的人形,是救他的君子,还是杀伐整个国公府的恶鬼!

然而——

「我……我愿……」

愿化作恶鬼。

 

“哇……”

来客刚推开门就被人撞得差点又退出去,他惊异地目送周泽楷跑走消失在戈壁滩的黑色夜晚里,回身难以置信地猜测:“哥,你打他了?”

叶修顿时坐没坐相地趴在桌上,模模糊糊含着烟杆说:“算是吧。”

“小孩子慢慢教嘛,你小时候皮上天,爹娘也没打你啊。”

叶修嗯了一声。

叶秋熟悉他双胞哥哥的做派,自行进来招待自己,倒了一盏茶,坐在对面。

叶修笑他:“穿这么好来这,回去又要废几身衣服吧,不如留给哥。”

叶秋呸他:“想都别想,你要是回去,要多少有多少,不回去——”

“不回去死在外面也没人管。”叶修勉强坐起来,捏了一把烟袋,快烧没味了,朝弟弟伸出手。

叶秋给他一个白眼,却还是从怀里摸出一个装烟丝的盒子给他。

“糙叶子抽久了,还真怀念这精制烟丝的味道,”叶修不客气地收下,“怎么?又有人想搞事了?”

“还行,”叶秋说起这个,取出一封信笺,“海清河晏,四海升平——”

他说得慢条斯理,眉目舒展,只有这时候才能看出他们真是亲兄弟——不是说外貌,两人有着如出一辙的、讽刺到极致的平和,越是抽刀见血,越是轻描淡写。

叶修看了一遍,轻轻弹了弹薄如蝉翼的纸:“这事,我还真有点印象,褡褡图部落的人上个月来盐水镇卖马,倒有一多半卖给了姓何的马贩子,你知道我们这黄沙地的地方,有时候金银都没什么用,布和粮食才是硬通货,那天他们回去驮着布的车,看车辙比往昔重了不止三分,我怀疑何老二是用铁器买了马。”

“那就是了,”叶秋忧心忡忡,“一定是那批不见了的弩箭。”

“那恭喜你现在找到了。”

“哥,”叶秋去推他,“地头蛇啊,你去办。”

叶修似笑非笑:“规矩。”

叶秋再次实力白眼,压下一块对牌:“自己去取,比上次多一成。”

“啧啧,没要你多两成已经是熟人让利了。”

叶修随随便便把牌子塞袖子里,背有点驼地坐着,撑着半边脸,不知底细的人怎么也看不出这就是一人压服西北绿林好汉与不好汉的、传说中的真汉子叶修。

两兄弟对坐拼酒似的拼了一大壶茶水,实在是两人的酒量都十分令人汗颜。久别重逢说话到后半夜,叶秋问:“哦对了,哥,你那个收养的孩子呢?这么晚,也该喊人回来了吧?”

“不知道。”叶修说。

叶秋被震惊了:“我还以为你知道他会去哪儿呢!你不知道你跟我在这里废什么话啊?”

“是你废话,不是我。”叶修十分镇定地澄清。

“……”叶秋眼珠子都要瞪出来,“外面那么危险,你不担心他?”

“那小家伙,就是个闷嘴葫芦。

“所以都一年了,还能说一句我们俩不熟……”

叶修晃着腿,眼角眺着桌上还没收走的面碗。

听你瞎说。

叶秋管不了他哥的事,饮尽杯子里只剩一层底的残茶:“耽误太久,我就不等天明了,”他走到门口,停了片刻,回首说,“你想什么时候回来都行,哥。”

 

太阳一旦落山,茫茫戈壁就成为失去了火种的炭灰,飞快地失去白日烫人的温度,大风吹得人栽跟头,穿少了冷得人直哆嗦,没有大袄走不动路。叶修骑着马,身上不能免俗地裹着一件厚实的披风,轻轻呼一口气就有白雾飘散,风帽檐角染着似乎要结霜的白亮。他沿着碎石沙土往前南走,挂在一侧马身的风灯光芒在漫长辽远的戈壁滩上渺小得几乎若无,飘飘渺渺的马铃声随着风声一送数里,却荡不到任何活的东西。

他确实不知道周泽楷跑去哪里,然而那孩子心事太重,自己悟不透,就没办法。叶修深深吸了一口烟,百无聊赖地心想,京城贡品的烟丝就是浓郁醉人又不呛口。

慢吞吞地走到漫天星斗都黯淡了下去,叶修才在一块被风吹没了棱角的巨石下瞧见一个小小的蜷缩身影。他停马在不远处看了一会,周泽楷一定发现他了,却那么固执地不过来,任凭风沙在他身上铺了浅浅一层。手上和脸上的伤口滚出血,又糊上了沙土,瑟瑟发抖。

叶修收起了烟杆,翻身下马。

就是养个猫儿狗儿,都能养出感情,周泽楷再沉默寡言,也是个有七情六欲的活生生的人,叶修早就养他养出了习惯,要放下也必定放得心不甘情不愿。

他蹲下去,对上像是结了薄冰的湖水般的眼睛。

周泽楷看着他,青黛入鬓的眉毛几不可见地微微抬起,又立刻整个人都陷入没有反应的缄默。叶修忍不住露出个无奈又可爱的笑来,去握住周泽楷紧紧握成拳的手,一根指头一根指头耐心扳开,拿掉卡在掌心里锋利的石片,也不追究他的“不乖”,温声问他:“小周真了不起,一个人走了这么远,下次带哥哥一起出来怎么样?”

周泽楷眼珠动了动,垂下眼皮。

叶修当他答应,脱了披风,裹好周泽楷,抱在怀里上了马,轻轻一夹马肚,一路小跑着回同福客栈,心里叹气说,媳妇儿还没影,就已经开始养儿子了。

黎明前,一天最冷的时候,两人都呼出一团团雾气,周泽楷原本冷得手脚僵直,不过叶修的披风足够厚,又有人体的温度,被好好抱着,一会儿就缓了过来。叶修没了披风,露出底下的箭袖,衬得手指越发修长漂亮,握着缰绳,掌心里缠了几圈。周泽楷呆呆地盯着看,不知道在想什么。

在一丝晨曦欲来的光明里看见同福客栈的轮廓时,叶修低头喊周泽楷看向天幕东方。

群星渐渐隐匿的时刻,鱼白之处,有一颗明星闪烁光芒。

“……唉,周泽楷,你看,那是太白。”

周泽楷仰起脸。

“天就要亮了,”叶修放开缰绳轻轻扶住他的肩膀,略略压低的声音里有一丝烟草的喑哑和呛口的香气,“天亮之后可以做许多事,你不能一直留在夜晚里。”

周泽楷狠狠咬住下唇,眼泪一下子涌出眼眶,来不及制止就落在叶修环着他的手背上。好在叶修是个明白人,只装作没发现,任凭这小家伙无声无息地哭了个痛快,哭到后来,周泽楷伏下身,抓着马的鬃毛,背脊起伏十分伤心,好像满腹悲怆找到了一处倾泻之地,血海深仇、恐惧与孤独,浸满了每颗泪滴。

客栈门口,叶修先下马,抽了一刻的烟,拧着眉头,似乎很不明白要怎么哄孩子,后来去客栈拿来一个细长的匣子,打开后,将里面的东西插在了周泽楷的耳侧。

周泽楷双眼红透,满面泪痕地抬起脸,抬手一摸,还未用力就碰落了什么东西,他展开手掌一看,是一片微微发寒的花瓣。

叶修却满意地点点头。

那是一枝海棠,粉白相间,花蕊新黄,寒玉匣里奔赴千里,自江南来,是叶秋送来最为珍贵的礼物——一年初春。簪花而戴的孩子眼角还有几分未抛却的贵气,虽稚气未脱,可美人在骨,已经有了惊艳轮廓,黑发微乱,缠在花枝上,黑如浓墨,白似皎云,只是哭得厉害,眼睛红肿。

即使如此也够了,当真是注定要为祸人间的小公子。

周泽楷下意识去抓那花枝,碰到了又缩回手,去看叶修。

他张开口:“叶、叶修……”

“要喊叶、哥、哥。”叶修纠正。

周泽楷把指尖捻着的花瓣递向他:“叶修,给、给你。”

 

江南已是春花盛放,西北很快也要新绿了。

 



在养孩子的过程中最令叶修欣慰的事情,莫过于周泽楷肯乖乖读书了。他以前也读,但就是差了点头悬梁锥刺股的精神气——并不是说他现在就这样了,而是如今总算进度正常,开始着手经义策论,去年路途迢遥去肃州府下参加了乡试,中了秀才,还是禀生,整个盐水镇的人都有所听闻,等着两年后出个举人老爷,大家一起放放鞭炮,提前过年,从此大西北也出了有学问的人。成了秀才,按理能去肃州府的官学读书了,然而周泽楷十分特立独行得不肯,被叶修提着后领提溜去了书院,院试的先生也可惜他这根苗子,好生问他,为何不来。

周泽楷平时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字来,大部分人都以为他是哑巴,这时候倒是回答得爽快:“没我,我哥,会饿死。”

那位老先生诧异地去看叶修。

叶修辩解:“不是我,我是他……”

周泽楷很肯定地截断:“是他。”

“……爹。”

老先生:“……”你们高兴就好。

回去的路上,叶修觉得牙齿痒痒,这小家伙又不听话了。周泽楷似乎知道自己惹怒了叶修,骑马乖乖地跟着后面,叶修回头瞪他,他就回给叶修一个笑。

叶修感叹,孩子十五岁了,爹管不住了。

他说:“小周,你干嘛不去,有书读有粮食发,黄金屋颜如玉都给你,还想要什么?”

身量未完全长成的少年还在抽条,肢体修长,眉目如画,手指在马背顺了顺,抬头说:“不需要。”

是不需要什么?黄金屋还是颜如玉?叶修不想管这个,说:“你还是想着学武功?”

“嗯。”

虽然知道叶修不乐意,但周泽楷从来没掩饰过。

“所以不去官学?!”

“不。”周泽楷否认了。

“为什么?”

“说过。”

叶修回忆了一下从早上到现在的所有对话,气笑了:“说过了?你真以为没了你我能饿死?”

周泽楷非常有底气地提醒他:“全是我做饭。”

“……”

叶修竟然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

“咳……反正,你没进殿试没考个状元探花什么的,我绝不会教你武功。”

周泽楷看着他笑:“听你的。”

敷衍,聋子也能听出来的敷衍,然而说话的人一脸帅气逼人的真诚,叶修也拿他没办法——毕竟不是自己的真儿子——腿一夹,跑马改了方向奔盐水镇而去:“先去把货办了。”

周泽楷纵马跟上。

 

盐水镇周泽楷自从抱得动酒坛子之后就来得不少,有时候是跟着叶修来进酿酒的原料,有时候是单独来采买盐和粮食,叶修也对他非常放心:“你说饭都是你做是吧,我今天要吃回锅肉、盐水鸭,杏仁豆腐、甜酒汤圆,没有你就惨了。”

真是光明正大的为难。

周泽楷只是点头,马头一偏,往惯常的店家行去,临走时回头瞅了叶修一眼,似乎露出一抹纵容的笑意,随后视线里就只有少年挺得笔直的背和束起的发髻,像是正在远走的春末新枝。

叶修自嘲地弯起嘴角,本是支开他好去做事,小周知道不说破,倒显得自己多此一举,沉不住气。不过叶修也不太在乎,凌空甩了一下鞭子,懒得缰绳控马,就这么一颠儿一颠儿的,熟门熟路拐进了街边一条巷子深处。巷子深处有门,横七竖八的石头垒的墙,缝隙填着粘土,瓦上积着黄沙与碎石,蓝布门帘垂着,遮挡住里面一点不加掩饰的喧闹。他刚出现在巷子口,就有人从里面探出了脑袋,凶狠又带些讨好的脸看见他之后立马变成惊悚,嗖地缩了回去,等叶修踱马来到门口,已经有衣着体面的人出来迎接,可这迎接远没有中原的店家做得娴熟圆滑,精明的眼睛弯着也阻挡不了畏惧与厌恶,小心翼翼的讨好流露出赶紧走人的焦躁,若不是打不过,只怕早就操刀子让叶修横着回去,这模样每次都让叶修特别乐。

“行了啊,岳老三,我不是来你的赌场赚银子的,”岳老三笑意终于有了点诚意,络腮胡子被一口气吹得一阵抖,叶修接着说,“我是来找你要一个人。”

要不怎么说西北民风淳朴凶悍呢?岳老三跳起来,直接不打自招:“叶、叶修你他爷爷的,让你几分,还欺到老子头上来了。”说罢锵地抽出砍刀,身边的小弟们自然也要有点表示,巷子里一时间刀光剑影。

叶修十分不着急,大衣里的手只是轻轻一动就把围上来的人吓得齐齐退了一步,再好声说:“忘记何老二怎么死的了?”

何老二跟外族人勾结买卖铁器,听说还扯上朝廷大员,很是动荡了一段时间,然而达官贵人的事江湖上基本不理,只说何老二,事发后找了西北所有能找到的江湖老手,围坐院内,就这样还是一声不响地被人一剑穿心,可怕的是,连什么时候死的都不清楚,人人都说是有鬼。

岳老三却明白,正是眼前这人下的手。

“放心,我出手了,你还怕他能活着回来找你麻烦吗?”

岳老三还没说话,背后一声怒吼,摔开帘子踏出一个人:“好大口气,我就不信了,你能有多大本事来寻我‘血魄刀’的麻烦!”血魄刀陆明,确实在鲁地到巴蜀都很有名气,传闻他出自“江湖四大”之一的元甲庄,二十岁出头就叛庄而走,一路以杀立威,在沈州建立了自己的势力,刀法霸气凶狠,是武林中难得的好手。

叶修在马上马马虎虎抱了个拳:“久仰。”

见这两人对上话,岳老三鬼精鬼精地带人躲了,招待陆明是江湖义气不好推脱,但实际上他也不想跟叶修对着干。

陆明的大刀往黄土上砸出一个坑,指着叶修鼻子骂:“你是哪来的小赤佬,你爹我乐意在此歇歇脚,关你什么事!”

“你仅仅因为一言不合就杀人全家,这事虽然耸人听闻,却也是江湖仇杀,无可厚非,”叶修出人意料地说,“我在此不过是赴你的约战罢了。”

“约什么战,你他娘……”陆明骂了一半突然想起什么,脸色陡然煞白,“你、你是英雄擂……一、一叶之秋……”

叶修满脸“哥不在江湖,江湖却有哥的传说”的惆怅。

“承蒙陆兄三年前看得起,发来生死状,”叶修将一封破破烂烂的信甩在陆明脚下,“今时今日方有时间拜访,还请见谅。”

终南山下英雄擂,签下生死状,台上无死生,本是天下英杰汇聚之地,却荒冷了数年,只因擂主一叶之秋威名赫赫,可止夜啼。英雄出少年,脚踏中原,剑指九派,不在乎财帛,不在意权势,硬生生打出了天下第一的名号。陆明当时不服气,酒馆里大骂了一通,签下了生死状要踩擂,赴约前去看了一场,从此不再提这事,默默走了。

什么叫做剑意无锋,什么叫做返璞归真,什么叫做大巧若拙。明明不过是十几岁的小儿,却有着极其老辣的手段。什么又叫做老辣?眼利,剑利,心利,但眼可以盲,剑可以钝,唯有心之所向,镇守清明,是生死之间再向前一步的猖狂!

擂上的人甩掉剑尖血水,斩来角落里半截断烛,点燃落败者的生死状,火光烁烁,不一会就在指间化为零散的火星与灰烬。

年轻人嘴角一抹无所顾忌的笑意:

「你们的话,一起来也行啊。」

 

陆明再不敢托大,面前的人按说也就二十出头,可数年已过,谁知道又能厉害到什么地步?

叶修反手拉出马鞍上的长剑,陆明从来没觉得原来出鞘的声音可以这么刺耳——不,是太安静了——岳老三早就不知去向,门后热火朝天的赌场也悄无声息,连个看热闹的呼吸都听不到,此时此刻此地,除了他与叶修,便只有宛如尘埃的剑意,虚无缥缈,却无处不在,只要他微微一动,便贴身如同跗骨之蛆。

陆明不知不觉满背大汗,叶修却还是一贯任人摸不准深浅的懒散,说:“陆兄不动手,那我可就先来了。”

“不——!”陆明猛然长啸,手里血魄刀红光大盛,竟是使出全部力气,朝叶修掷来!叶修眉尖不动半点,稳稳坐在马上侧身躲开,一瞬之后,陆明弃刀而走,翻上屋顶,朝盐水镇外奔逃。

叶修视线落在血魄刀上数息,再望向自己来时的方向,忽而轻身而起,剑光映照深巷之内明晃晃一茬,瓦片微动,人已消失在目之所及。

 

叶修再出现在盐水镇后,原本身上的外袍没了,手里牵着马,长剑稳稳当当卡在剑鞘里,一缕鬓发垂落肩上。杀陆明不是什么难事,此人在中原已是走投无路,以为西北能让他为所欲为,却也须明白,戈壁滩上也是有武林规矩,不义之事,终有报应。让他在意的是——陆明似乎只是在引开他。

叶修心尖一动,蓦然放开缰绳,动起轻功,在盐水镇之间飞掠。

盐水镇不大,周泽楷会去的地方也就那么几个,文人雅士汇集的琼琼阁前,叶修踏入半只脚,周泽楷已听闻声音,回首瞧来。

他见是叶修,便将手里刚写的信笺送过去。

叶修照旧亲切里带点无赖,迎着周泽楷和老板的目光在衣襟上蹭蹭手,接过念道:“三分风色七分荻,瑟瑟连天飞鸟尽。”

琼琼阁的老板举起双手来夸:“真不愧是同福客栈的二当家,咱们盐水镇一等一的秀才啊,这笔字、这句诗,真是精彩绝伦、惊才绝艳、天赐……”

“停停停,”这奉承叶修听不下去,赶紧打断,“买下来,都买下来,笔墨纸砚,老板你新到的货,一样来一份。”

“大当家就是爽快!”老板笑得见牙不见眼,足下生风地吩咐人算账打包。

叶修瞅着周泽楷一副事不关己似的理所当然,没忍住给了对方一个暴栗。周泽楷不生气,只是去拉叶修的手,把被叶修随手放下的信笺又放在那人掌心:“荻花滩,好看。”

老板在一边说:“这可是江南书院最受追捧的新品,荻叶笺,柔而韧,薄而不透,吸水即干,还……”

“再给我包两刀,多谢。”叶修抬手把老板赶远了点。

周泽楷不放手。

叶修只好捡取了信笺放进怀中,再问:“都买了什么?”

周泽楷圆润的黑色眼睛纯良地盯着他,缓缓眨了一眨:“送你。”

——恍惚间还是那个赠予他海棠花叶的孩子。

周泽楷说完,羞涩地笑了笑,回答:“米酒数坛,豆腐,百合,杏仁,肥鸭,糯米。”

叶修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松一口气,打起精神:“好,今天被你气死,不吃补不回来。”

 
2017-06-16
/  标签: 周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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